記得以前窮困時,無可奈何要走路來回目的地。經濟改善後,不少人會改為乘車出入。收入再增加時,人們或會開始嫌棄要跟其他人逼公共交通工具,改乘計程車,甚至買車代步,享受駕駛樂趣及生活品味。
然而,我最越來越喜歡走路。不是因為我貧窮,不是因為要省錢,而是因為走路能……
一.
增加運動量,令身體健康;
二.
減肥消脂;
三.
走捷徑,不需要如公共汽車般繞遠路,有時候比乘車更快到達目的地;
四.
欣賞四週環境;
五.
比駕車或乘車環保;
六.
不用怕堵車。
前天,我由土瓜灣走路到尖沙咀,才花了不過25分鐘。以後有時間及天氣許可,我也會多走路。現在不多走動,老了想動也不能動,可糟糕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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