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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

螞蟻過冬

每月發薪,工資不消一天便被家用、保險、儲蓄、公積金等等瓜分,比律師瓜分賠償更快。

結果,每個月就剩下數千元「維生」。


如果沒有大花費,這數千元足夠絕對足夠我「維生」。然而有些支出,要麼不花,一花就花得床頭金盡。

首先是應酬娛樂費用。中產朋友多於中高級餐廳用餐,一晚動輒數百;家庭聚會則由小輩付鈔,所費也不少,還未計算送禮所用錢。若遇上親友婚宴,慳囊便非破不可。

然後是置裝費。衣服鞋履現在每件少則數百,多則上千。省回來的錢,到服裝店轉個圈便丟了大半。

然而,我總不能斷六親,不置裝。該花,便唯有花吧!要買,就買耐用一點的,希望不用常常更換。如果那個月少節慶少、不用換季置裝,我總能省下不少。每年3月至8月,我總會多儲一點,因為由9月開始至翌年2月,家人的生日、中秋、聖誕、過農曆年,還有最恐怖的交稅,總有不同名目要我花錢,我的天!

小時候聽過螞蟻儲糧過冬的故事,也能應用於我身上,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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