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分類

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

忽然


你曾否忽然興起要做一件事,不顧一切地做一件事?

這件事可以是驚天動地,例如突然決定嫁人、做生意;也可以是微不足道,例如突然想吃潮州菜、想買包包。

今天,我忽然想做的事很簡單,就是想吃燒鵝。

今天下班後,我不惜走到另一區買燒鵝,走得汗流浹背。為的是大快朵頤,更順道給爸媽加點菜,讓他們少做一頓飯。

興之所至,坐言起行,逗自己開心才是。

晚上,看見一家人開心吃燒鵝,我也開心點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