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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11日 星期五

投訴反被投訴誤


香港不愧為訴之都,小市民投訴、議員投訴,連明星、公眾人物也會投訴。今天看見有關電台節目主持蘇絲黃投訴酒店一事,更印證香港人愛投訴的文化。

我們常常罵內地人麻煩,但其實香港人在外國人眼中,也好不了多少,甚至更麻煩。內地人要求奇特沒禮貌,香港人捨不得花錢又想拿便宜,公眾人物更有恃無恐,仗勢欺人,還公器私用,利用大氣電波壓制他人。幸好市民眼睛是雪亮的,幾個茶包毁掉的,並不是酒店的聲譽,而是蘇絲黃的(雖然她本來就聲名狼藉)

不是不容許投訴,而是要合理。以投訴來拿著數,拿著手機對著別人拍照,上載短片來「討公道」,到頭來可能是自討苦吃,何必?

更可悲的是,這些劣等人居然還能在電台當主持,真的不知所謂。她反令我興起投訴的意欲,想向電台投訴這個低素質主持教壞人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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