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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

以死相諫

早兩天有大學職員於校園跳樓,報章報導他希望以死相諫,望僱主注重員工的私人生活。

就算報章報導為實情,死者真欲以死相諫,我也只能歎一句:沒用的!


員工斃命,僱主首先當然不會檢討自己,當務之急是聘請新人替代死者。「這個世界沒有誰不行」,是職場的金科玉律。或許新不如舊,但工人較低,多請一個,仍然划算。

員工斃命,僱主不就訂個花圈致意;再貼心一點就是到靈堂躹個躬,不然你想怎樣? 一死以謝天下嗎? 別開玩笑了!

員工斃命,僱主即使面對著鏡頭,被質問死者白紙黑字寫明因工作壓力而死,也只會不徐不疾地指出死者沒透露過工作壓力、死者的工作不算最繁重云云。實際是,透過工作壓力的僱員等同斷送自己的前途,誰會向僱主抱怨工作太多呢?匆匆說完幾句,僱主仍舊想怎樣用盡員工,怎樣把死者的工作分給其他人做。所謂以死相諫,有用嗎?

人走茶涼,不論離職者是死還是生,身份都不過是「前僱員」,也就是毫無關係了!認清這殘酷的現實,身為僱員的我們其實也不用賣命,真的不用!你死了,最後只剩下公司的花圈、幾個躹躬,卻留下傷心悲痛的家人,值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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